通报:事关烟花爆竹!已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 2025-01-08 16:07:11
近日,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违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对1名违法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违法人张某,在农宅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43箱,欲对外销售。市公安局在例行执法巡查中被民警发现,办案民警当场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查封扣押,并安排专用运输车辆转运至具有储存条件的仓库暂存,消除事故隐患。经查,张某在明知自己无烟花爆竹经营存储资质的情况下,仍将143箱烟花爆竹存储在农宅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对周边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市公安局提醒:凡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市民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