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1年12月2日
受理时间:2021年12月2日
群众反映:2020年12月19日在遵化市侯家寨乡房山沟村铁矿打工时发生工伤,企业申报了工伤,但人社局迟迟没有让其鉴定工伤,至今已经快一年了
答复单位: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年12月8日
经调查,任守春是遵化市承鸿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主要负责公司承包的遵化市春松矿业有限公司侯家寨乡房山沟村矿山维修工作,任守春在2020年12月19日中午11点左右在维修车辆时砸伤左手发生事故,2020年12月20日,遵化市承鸿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进行了工伤报备,2021年1月4日,该单位向我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因提交申请材料不全,我单位开具了补正告知书通知该单位补齐其余材料。2021年8月5日,材料齐全后,我局及时受理并上报到了唐山市工伤保险处,2021年8月20日,唐山市工伤保险处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劳动能力鉴定,该工作归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经了解,该单位于2021年9月7日向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021年10月21日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唐山劳动鉴定委员会予以收讫,将于2021年12月9日进行鉴定。 我局已将此情况与任守春进行了沟通和解释并获得了其理解,本人对答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