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3年5月11日
受理时间:2023年5月12日
群众反映:遵化市群众表示,遵化市几家幼儿园每年都统一组织孩子们去遵化市第二医院统一体检,并收取体检费,认为不合理,群众想知道是否有相关政策,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单位:遵化市教育局
答复时间:2023年5月18日
“经遵化市教育局核实,卫生部制定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对托幼机构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唐山市教育局、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唐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唐山军分区保障处联合下发的,唐卫健发【2019】29号《关于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做好学龄前儿童的健康管理工作,为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服务。 自此,群众反映的幼儿园每年在收到妇幼保健院通知后,协助该院组织园内幼儿进行体检的问题,妇幼保健院每年安排的体检项目与卫生部要求一致。由于反映人为匿名反映,故无法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