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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反映:交通运输-航空

发布时间: 2025-12-09 11:02:03

留言时间:2025年11月25日

受理时间:2025年11月26日

群众反映:

尊敬的12345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
本人于2025年11月25日9时,在遵化市铁厂镇佟庄村东北约250米处发现一起大规模、高风险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现实名举报如下:该现场共有数十台植保无人机同步作业,所有无人机均被违规用于吊运光伏材料(含光伏板、支架、紧固件等重物),飞行区域为工地核心作业区,现场上下聚集大量施工人员,人员密度高、作业范围集中。经多方确认,所有操控这些植保无人机的飞手,均未取得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属于典型的群体性"黑飞"行为。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植保无人机专项管理要求,植保无人机的设计用途仅限农林牧渔领域的植保作业(如喷洒农药、播种等),严禁用于非农林场景的重物吊运。光伏材料本身具有一定重量和体积,吊运过程中易因无人机负载超标、重心失衡导致设备失控、材料坠落;且数十台无人机在同一空间内同步飞行,极易发生空中碰撞、信号干扰等事故,一旦引发意外,将对现场数十名工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毁灭性打击,同时可能损毁工地设备,后果不堪设想。
本人已留存现场照片/视频,记录数十台植保无人机吊运光伏材料的场景),等证据,可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恳请贵单位立即介入核查,依法责令涉事方停止违规飞行行为,对涉事人员及所属单位从严处罚,彻底消除工地安全隐患,保障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答复单位:遵化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5年12月4日

答复内容:“反映人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公安局铁厂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予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该所近期未接到关于无人机的报警,公安局铁厂派出所民警与无人机飞手约谈并查明现场施工的无人机均持有无人机合格证,飞手已取得无人机驾驶相关执照。现无人机施工负责人已将相关证明提供到改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