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或非寄宿生生活费。
生活费补助的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特教1500元/年)。
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年,初中625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