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市直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特编制遵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此年度报告由引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下步工作重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公开信息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遵化”门户网站(www.zunhua.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遵化市政府办公室电政办联系(地址:海都道2号,邮编:064200,电子邮箱:dzbxxgk@163.com)。
二、概述
按照河北省、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遵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信息公开内容上下功夫,在信息公开单位范围上求拓展,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求突破,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硬性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提高政府部门效能和加强政府部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实施,作为维护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来推进,在信息公开内容上下功夫,在信息公开范围上求拓展,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求突破,使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渠道
一是及时编制并发布遵化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同时组织督导各政府部门、乡镇街道、重点企事业单位及时编制、发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方便广大群众了解或查询有关政府信息。二是通过“中国遵化”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并检查督促各政府部门、乡镇街道、重点企事业单位及时更新发布有关信息。目前已经公开概况信息、公开指南、计划总结、法规公文、工作动态、财政信息、政府是想等各类信息11000多条。三是在遵化电视台开辟了辐射范围达25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可全天24小时自由查阅点播的政府信息公开频道,免费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点播查询服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措施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开放型政府、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我市按照国务院、河北省、唐山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成立组织机构、开展专业培训、制定相关制度、拓展公开单位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技术支持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是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和知识培训,从政策、技术到内容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指导和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从内容到形式及保密审核上要求标准都很高。为将此项工作做准、做实、做细、做好,我们先后分阶段从政策要求、内容标准、技术操作等三个方面进行了专业培训,为全市一百多个单位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政策、内容和技术上的指导和服务。
三是加快制度建设,促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展开,为调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及时纠正、处理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结合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了《遵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遵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为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提高标准,拓展范围,将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因不同群众对政府信息需求意愿不同,在法律及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我市按照国务院《条例》和河北省《办法》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将关系到群众民生的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到教育、医疗、卫生、供电、供暖、环保、公共交通等多个领域,全面推进了我市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因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流量较大,内容较全面,公开渠道也较通畅,到目前为止,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群众提出其他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请求。今年,我市未发生针对有关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物的行政复议案和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
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本着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都已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使权力的运行更加明了易懂,积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并围绕市场和社会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对现有的职权建立了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了本级政府监管职能和力量。
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11个类别的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审批结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都利用网络、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1、年初,我市对2016年度预算收支、政府采购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政府采购完成情况全部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对财政需公开事项进行了公开,具体是:
(1)2016年度遵化市预算资金年终资产负债表
(2)2016年度遵化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表
(3)遵化市“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4)2016年度遵化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总表
(5)2016年度遵化市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总表
(6)2016年度遵化市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总表
(7)遵化市2015年和2016年收支预算平衡表
(8)遵化市2016年支出预算附表
(9)遵化市二О一六年财政综合预算编制说明
(10)遵化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11)2016年度遵化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表
其中:政府2016年收支预算、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6年社保基金预算和2015年决算、专项转移支付决算全部公开到具体项目。
2、涉及一些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公开。如城乡社保补助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科技项目补助资金等方面的信息都在部门预算公开支出项目中进行了公开。
(三)公共资源配置情况
1、一是已分配的保障性住房,在市有线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对滨河庄园30套及田园社区202套保障性住房(2015年11月8日,从东单元101套住房中公开抽签分配了77套,对享受住房保障家庭进行了实物配租)进行社会公示。二是闲置的保障性住房,我市积极协调民政局、社保局、市工会、街道办、电视台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文件,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了解保障性住房,做到应保尽保。
2、将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征地信息、土地整治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3、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程序、补偿奖励政策和标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形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相关规定进行了公开。
(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河北省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冀政[2003]19号)、《河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冀政[2014]120号)、《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实施办法》(冀政[2005]32号)、《关于精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意见》(冀发改投资(2008)436号)等均已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及办事大厅公开。2016年1-11月共办理各类项目94件,均按法律程序在政府网站公开。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1、2016年我市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情况、支付情况、筹资标准、上级补偿和个人自费标准、收支及结余情况进行了公开。已及时发布新农合医疗药品报销目录规定的1180种药品和相关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
2、公开城乡低保标准、国家和省市低保政策规范性文件、低保办理程序(即:阳光申请、阳光核查、阳光听证、阳光公示、阳光审批和阳光发放)、对申请低保人员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审批结果。我市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力度。及时公开医疗救助、五保等相关政策文件,公开救助、五保审核程序。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救助政策,申请救助条件、审核审批程序和时限、救助标准,救助对象信息中的户主姓名、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病种或残疾等级、救助金额等按规定需向社会公开的简要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不公开),村(居)、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利用镇(街道)、村(居)办公所在地专门设立的户外政务公开栏和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或民政电子政务平台,及时公布救助对象信息,并进行补充和更新;公开“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开展情况,公开定向、专项、日常救助和接受捐赠情况,公开助学、助医、助困人员及救助款物发放情况,增强慈善事业发展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3、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我市不断加大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电子显示屏、设立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实行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度,保证群众诊疗信息畅通。
(六)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1、我市已建设“遵化市城市空气质量自动实时发布系统(试运行)”,在唐山市环保局网站上实时发布我市行政区划示意图、城市实时AQI数据、监测点实时AQI数据、空气质量状况等环境信息,方便市民查询。另一方面,启动了遵化市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正式运行,定期通过网站、广播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我市空气质量状况,为大气污染防治和市民生产生活提供依据。
2、我市将环保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转发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责成专人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审批前公示、审批结果公示、验收结果公示的“三公示”原则,对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审批结果、竣工环保验收等情况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公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32条。
3、按照《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冀环办[2013]246号)以及《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逐项明确责任,同时在环保局网站开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各责任部门根据信息公开职责,依法、依规、逐个项目、逐项内容对重点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投诉等九大类25小项内容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公开相关信息23条。
(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市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内容涵盖工作动态、各重点专项行动情况、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等相关内容。我市接受市民咨询1342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企业餐饮服务许可、零售药店开办、假劣药品鉴别、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等方面。
(八)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情况
1、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每年三月份开始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并将年检名单和结果上报唐山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由唐山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统一在唐山市劳动日报刊登年检公告;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名单统一上报唐山市民政局民政局审批处,由唐山市民政局审批处统一在中国社会报刊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和注销公告。
2、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制定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公开制度,将所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信息(审批事项、审批依据、提交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和审批时限等)全部公开,极大方便了民政服务对象。
3、目前没有涉及到中介机构业务。
五、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总的来讲,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论是从公开单位范围、主动公开工作情况还是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上看,在同类县区中都处于前列,这既体现了我市在推进和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加快创建“开放型政府、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的信心和决心。但是,认真省察自身,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亟需加强。一方面,已经出台的《遵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遵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方案应尽快实施;另一方面,其他支持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的制度也应尽快完善。
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单位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缺乏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有的单位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还存在消极应付情绪,对满足群众合力诉求、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有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流程、答复效果还有待优化。
六、下步工作重点
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提高办事透明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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