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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公安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0-01-24 11:07     来源:遵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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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遵化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信息类别

公安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安局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公安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公安局主动公开信息的,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本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或涉及保密内容外,本局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的,本局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受理机构

遵化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遵化市镇海东街9号

联系电话:0315—6614261

邮 箱:zhgaj110@163.com

邮政编码:064200

(三)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应认真填写《遵化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方式主要有下列两种方式:

1.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遵化市公安局的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流程

1、审查。公安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有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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