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 化 市 财政 局
遵化市农业畜牧水产局
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农业站: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户。按照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以稳粮增收、提质增效为目标,推动农业生产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耕地地力为目的。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依据
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据是2016年农户“农业三项补贴”面积数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土地增减情况要附有详细说明,新增耕地要有国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四、信息录入
(一)抓紧核实基础信息。请各乡镇对所辖区划内的农户基础信息进行核查整理,汇集需要修改的信息,确保数据真实、信息准确。特别是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更要做好核实工作。
(二)按时完成初始录入工作。请各乡镇务必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2017年度《河北省财政补贴信息系统》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基础信息初始录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发放程序。各乡镇负责将本辖区耕地面积及农户信息进行核准并公示,公示期满不存在疑议后,将补贴信息(乡镇补贴信息汇总表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电子版发至zhnmjnybt@163.com)报农牧局,农牧局初审后报财政局,由财政局将数据审核并确定补贴标准。
(二)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乡、村两级公示制,并采取二次公示(第一次公示内容包括农户信息、申报补贴面积等,第二次公示内容为补贴标准),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乡镇政府,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留影像资料),并公布本乡镇的联系(举报)电话,市农牧局的联系电话:5201819。公示期间,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充分利用《河北省财政补贴信息系统》管理发放补贴资金,提高兑付效率。乡(镇)财政所向农户兑付补贴资金,要全部采取“一卡(折)通”的形式。
(四)政策咨询。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市乡两级要设立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在补贴资金兑现期间确保政策咨询渠道畅通,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和农村稳定。(政策咨询电话,财政局:6629043;农牧局:5201819)
(五)监督检查。财政局和农牧局将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检查补贴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情况,严禁在落实补贴政策工作中弄虚作假、挪用、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监督电话为:资金发放6629043(财政局) 耕地面积5201819(农牧局),各乡镇同时要公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监督电话。
(六)时间要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要在今年6月底前兑现到户。各乡镇认真安排部署,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户。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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