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 化 市 财政 局
遵化市农业畜牧水产局
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信息
核实录入及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农业站: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户。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转发<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冀财农【2017】55号)及《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信息核实录入及公示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18】17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信息核实录入以及公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政策规定核定补贴面积
1、补贴对象
以稳粮增收、提质增效为目标,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耕地地力为目的。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2、补贴依据
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据是2017年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数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土地增减情况要附有详细说明,新增耕地要有国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信息录入
各乡镇对所辖区划内的农户基础信息在进行核查整理的基础上,汇集需要修改的信息,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等初始信息按时录入《河北省财政补贴信息系统》。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乡镇财政所、农业站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农业站负责耕地面积及农户信息核准及公示工作, 将乡镇补贴信息汇总表报乡镇长审核签字后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报送农牧局(电子版发至zhnmjnybt@163.com),财政所负责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等初始信息录入《河北省财政补贴信息系统》。乡镇财政所、农业站要充分认识落实补贴政策的重要性,密切配合;在工作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对因推卸责任影响政策落实到位的,将上报有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问责。
2、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信息(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必须进行公示。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加盖村委会公章后,在村委会公开栏内(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7天(留影像资料), 并公布联系(举报)电话(乡镇政府电话、市财政局的联系电话:6629043、市农牧局的联系电话:5201820),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监督检查
财政局和农牧局将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抽查,对每个乡镇随机抽取l—2个村,每个村抽取5-10个农户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乡镇重新核实、公示。
4、时间要求
各乡镇财政所、农业站要及时开展此项工作,务必于2018年4月18日前完成补贴面积核实工作,4月25日前完成补贴基础信息公示工作。4月28日前完成补贴基础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我市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按时完成。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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