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1999年6月,张东在遵化市北二里村取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遵国用(1999)字第2838号,用途住宅,面积0.26亩,终止日期2069年6月4日。2002年11月,申请人刘文娴购得张东名下该宗国有土地上房产,并取得房产证号为“遵房权证遵镇字第03369号”房屋所有权证,现申请办理张东名下土地证号为遵国用(1999)字第283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因张东已死亡,依据《中共遵化市委办公室、遵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刘文娴的申请,我局拟将张东名下土地证号为遵国用(1999)字第283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到刘文娴名下,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公告单位:遵化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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