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遵化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遵化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遵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0日
遵政办〔2019〕11号
遵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遵化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遵化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遵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0日
遵化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省、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唐山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唐农(办)字[2019]73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河北省奶业振兴规划纲要”的实施,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和奶业振兴为主攻方向,加快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农民主动种植青贮玉米的积极性,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实现种养双赢。
二、实施原则
(一)种养结合,草畜配套。根据当地牛羊等草食畜种的养殖情况,坚持“为养而种、以养带种”,合理确定“粮改饲”面积,实现草畜配套、就近转化,确保生产的饲草料销得出、用的掉、效益好。
(二)明确主体,突出重点。“粮改饲”试点实施主体以草食家畜养殖场为主,重点支持养殖产业集中、种植基础较好、种养户(场)积极性高的优势区域率先推进。
(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入社会资本进入“粮改饲”试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引导饲料作物种植、草食家畜养殖、专业青贮企业等涉及青贮饲料的种、收、贮、用等主体面向市场组织生产,激发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三、目标任务
扶持以全株玉米青贮为主的青贮饲料生产,推动我市种植业结构调整,提高草食畜牧业的科学饲喂水平,促进种养两业增产增效。2019年全市项目区域内青贮玉米种植面积达到3.6万亩以上、全株青贮玉米生产总量达到10万吨以上。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全市“粮改饲”种植10万亩以上。
四、实施内容及办法
为促进全市2019年 “粮改饲” 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我市今年重点将符合条件的奶(肉)牛、羊等草食畜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小区)及专业饲草收储加工企业为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奖补,优先向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购等形式收储的组织倾斜。具体流程及补贴标准如下。
(一)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由奶(肉)牛、羊等草食畜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小区)、专业饲草收储加工企业自愿向农业农村局提交遵化市“粮改饲”试点项目承担申请和完成承担任务的承诺书。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由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章)和与营业执照名称相对应的对公账户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以上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到遵化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备案。
2.确定主体。奶(肉)牛、羊等草食畜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小区)、专业饲草料收储加工企业需自主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有资质)对申报单位的资质、存栏数量、青贮池个数、青贮容积、青贮能力进行现场勘验核实,凭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现场勘验核实结果,由农业农村局拟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在项目实施地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为承担单位。
注:奶(肉)牛、羊等草食畜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小区)、专业饲草收储加工企业聘请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应先到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经核验,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企业资质合格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程序
1.开始收贮前,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供由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青贮池个数、空池容积等现场勘验资料(现场勘验表格式由农业农村局统一制订),交农业农村局备案造册。
2.收贮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供由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收贮中有效影像资料和勘验资料(现场勘验表格式由农业农村局统一制订)。同时,农业农村局要对重点补贴对象的收贮进行跟踪监督,保证收贮质量。
3.收储完成后,采取自主申报的形式,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须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以下资料:与种植户(合作社)签订的收购协议、收储统计表等资料;经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核实、确认的实际收储量及评估报告。其中,专业饲草收储加工企业销售地为我市境外的,还须提供与遵化市境内种植青贮全株玉米农户签订的收购合同、与所供货方签订的供货合同、过磅单等相关辅助资料,其它环节参照境内验收方法执行。
4.审核监管。农业农村局负责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补贴对象的资质、青贮池个数、实际青贮量等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收贮任务的50%。并统计全市当年青贮玉米实际收储量,对项目承担单位登记造册,建立项目管理档案。同时,承担“粮改饲”项目实施的单位,在收储前、中、后三个阶段,均需保留现场影像(电子版)资料,交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案。经农业农村局初验合格后,提请唐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核验。
5.资金发放。经唐山市农业农村局核验合格后,遵化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各补贴对象名称、地址、核定的收贮任务、实际收贮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在项目实施地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信息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按照当年吨均补贴标准和应享受补贴对象实际收储量分配“粮改饲”补助资金,建立补贴对象资金台账,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在公示期有异议的,经核实确认后,取消项目承担单位资格。
五、补贴条件、方式及标准
(一)补贴条件
奶(肉)牛、羊的草食畜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小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建有永久性青贮设施(墙体、地面为水泥抹光)、容积250立方米以上;(2)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
专业饲草收储加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自有符合制作秸秆青贮饲料要求的永久性青贮池(墙体、地面为水泥抹光)、容积5000立方米以上和大型专业青贮收获机械;(2)具有稳定的青贮饲料供销订单且2018年全株玉米青贮实际收贮量达到10000吨以上;(3)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
以下情况不列入补贴范围:
1.用去穗玉米秸秆制作的青(黄)贮饲料、微贮饲料;
2.2018年以前收贮的全株玉米青贮饲料;
3.2019年享受其它青贮补贴资金的。
(二)补贴方式
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株青贮玉米收贮工作,采取先贮后补的方式,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全株玉米青贮收贮完成后,按照实际收贮量进行补贴。
(三)补贴标准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河北省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分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办发〔2019〕44号),补贴金额每吨全株玉米青贮饲料补贴不超过60元(1立方米窖容按贮0.8吨青贮饲料进行折算)。
六、项目资金管理
(一)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县级初验结束后及时申请唐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唐山市农业农村局按不少于收贮任务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验,抽验结束并确认无误后,由遵化市财政局应按有关规定,根据 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补贴信息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二)试点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台账制度,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随时可查。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禁超范围使用、挪用和冒领。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资金使用管理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取消试点资格并严肃追责问责。
七、进度安排
2019年4月21日-30日,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印发遵化市2019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试点项目承担单位。
2019年5月,承担项目单位提交遵化市“粮改饲”试点项目承担申请和完成承担任务的承诺书。
2019年6-7月,农业农村局举办粮改饲暨全株玉米青贮知识培训班。
2019年8-9月,农业农村局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审核、公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评估人员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收贮前收贮能力抽验。
2019年10月,农业农村局对收贮环节收贮量进行实地测量、公示。自验合格后请示唐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再次抽检核验。验收合格后,进行项目资金发放。
2019年11月,农业农村局向唐山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试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粮改饲工作自查总结。
八、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 “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粮改饲”试点组织领导及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粮改饲”试点的日常工作。
(二)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各乡镇广泛宣传政策实施对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宣传补贴政策各项内容,使域内奶(肉)牛、羊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小区)和专业饲草料收储加工企业(合作社)均能准确掌握扶持政策,增强其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鼓励养殖场(户)、企业共同参与。农业农村局要注重经验总结,完善典型模式,及时向宣传介绍好的经验做法,提升社会关注度。
(三)规范实施管理。农业农村局按照“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贮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规范做好试点实施工作。安排专人认真做好粮改饲信息统计和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报送包括摸底资料、实施方案、检查核验资料、公示材料、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资金发放以及政策实施图像视频等文件资料,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件管理”。
遵化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 辉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王艳彬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刘鸿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雪娜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 刘国柱 市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
何晓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宏彬 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张海生 市农业农村局饲料办主任
高海员 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科科长
赵小东 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办主任
刘志强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财务审计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国柱同志兼任。
主办单位:遵化市人民政府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315-6611971
ICP备案:冀ICP备05029653号-1 网站标识码:130281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