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遵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力度,查办了一批案件,遏制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件:
案例一 遵化市建明南方服饰批发城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根据群众举报,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遵化市建明南方服饰批发城现场检查。经查,该批发城销售的非医疗器械型一次性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顶格罚款5000元。
案例二 遵化市善源药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遵化市善源药店销售的板蓝根颗粒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顶格罚款5000元。
案例三 遵化市康缘大药房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遵化市康缘大药房销售的体温计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顶格罚款5000元。
案例四 遵化市大勇商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遵化市大勇商店销售的非医疗器械型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顶格罚款5000元。
主办单位:遵化市人民政府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315-6611971
ICP备案:冀ICP备05029653号-1 网站标识码:130281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