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政通字〔2020〕 13号
一、举报内容
1.“双代”区域燃烧散煤和洁净型煤、兰炭、无烟煤等洁净煤的行为。
二、举报奖励条件及程序
1.举报人须提供具体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违法违规事实。主要包括:被举报对象的具体地址或个人姓名等信息;准确的违法违规事件发生地。
2.举报奖励实行实名制,举报人要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故意捏造、诬陷或制造事端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举报内容经查实的给予500元奖励。对于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4.对多人同时或先后举报同一违法违规线索的,经核查属实,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以受理举报登记时间为准),不予重复奖励。
三、惩罚办法
四、举报方式
1.现场举报。举报人可到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遵化市分局现场举报。
特此通告。
遵化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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