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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 小广告集中整治行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0 10:22     来源:遵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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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整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创造良好道路通行环境,净化、美化城市市容环境,推进城市文明,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小广告集中整治行动,特公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2021年10月31日。

二、集中整治范围

本公告所称城区范围为:东至东二环路、西至工业园区的园区路、南至黎河桥斜拉桥、北至北三环路。

三、集中整治内容

1、城区内所有车辆停放必须在划线的停车泊位内规范停放,严禁在停车泊位以外的区域随意停放,不得占用盲道、绿地、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使用;在允许停放的路段和场所,所有停放车辆都必须依次、有序在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同时保证车体全部在泊位线以内;公交车、出租车专用停车泊位供公交车、出租车临时停靠使用,严禁长时间占用,其他车辆不准占用专用车停车泊位。对违反停放规定的机动车辆,现场拍照固定违规证据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违规车主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2、禁止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面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喷涂或者粘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的行为。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对具体行为实施者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内容涉及伪造证件、印章、票据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3、对阻挠、干扰城管、交警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停车和乱写乱贴小广告行为,有权进行批评、劝阻、制止、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0315-6625877。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遵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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