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常态化文明城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切实发挥公安交警职能作用,唱响“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主旋律,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全面提升市区交通秩序和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从即日起开展交通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8月19日至10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1.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行人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2.两轮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本公告两轮车特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其中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车);
3.燃油三轮、四轮低速载货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4.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5.酒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要求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由市公安交警大队依法予以处罚,以及通过参与交通执勤、学习法律法规等方式,督促市民文明安全出行;对干扰和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交通行为,有权进行批评、劝阻、制止、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0315-6670825。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主办单位:遵化市人民政府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315-6611971
ICP备案:冀ICP备05029653号-1 网站标识码:130281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