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民委办【2021】5号、冀财农【2021】39号、遵财农复【2021】22号文件,2021年下达到遵化市财政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257万元。
根据乡镇民族村寨的三年项目库和项目建设申请逐项遴选,在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公开公示、招投标、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资金监管、资金拨付、立项备案、使用过程、拨付程序等,都严格按照《河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20]2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民族乡镇立项论证、实地勘察、综合评估等条件确定该项资金分配用于我市4个乡镇9个民族村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建设,我们将联合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审计部门、第三方相关单位对项目的各项指标、实施方案、绩效评价、验收审核、自查自纠、决算审计、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实施全程跟踪监控。最大限度把好事办好、服务社会、惠及民生、和谐稳定。
特此公示!
遵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明细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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