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政告字[2021]2号
2018年小王庄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村委会将老村址土地调整给董俊等49户并确权登记在 49户农户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上,地块名称为“宅基地二勾地”。 但该地块地类为建设用地,符合遵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与企业租赁的老村址土地地块重合,村委会调整的土地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条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市农业农村局分别在2021年8月19日和8月30日下发告知书和书面通知书,通知董俊等49户限期进行变更登记,但董俊等40户并未按时办理,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2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又下发拟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告知书,截至期满该40户也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决定注销董俊等40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证书编号,并宣布作废。证书中所涉及到的其他
地块,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程序予以重新登记核发。
特此公告
遵化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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