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使用公告公示
根据《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提前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冀民委办【2022】9号)精神,2022年上级下达我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04万元。按照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52%的要求,坚持优先用于原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族村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量,通过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遴选,决定用于4个乡镇8个民族村实施9个项目。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2年3月21日-3月30日):
1、马兰峪镇:1个村,共计69万元。用于惠营房村产业大棚和垂钓园项目,建设2座产业大棚,1座垂钓园。
2、东陵满族乡:2个村,共计85万元。其中:新立河北村60万元,用于葫芦峪路段道路硬化五期项目;新城四村25万元,用于路灯安装项目。
3、石门镇:3个村,共计110万元。其中:石门一村65万元,用于大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寒河庄村35万元,用于温室蔬菜大棚建设项目;贾庄子10万元,用于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4、西下营满族乡2个村,共计40万元。其中:塔头寺村20万元,用于河道治理项目,对古塔山下保安桥至进村主路大桥北岭河段护坡和两座桥基返修加固;郝各庄20万元,用于道路铺砖硬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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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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