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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关于对市域道路交通进行封控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27 08:44     来源:遵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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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彻底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决定对遵化市域道路交通进行封控管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时间

2022年3月24日6时起实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封控管理后,原有通行证件一律作废。

二、封控道路

遵化市境内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出入口以及“县乡村”级(含城区)道路。市域对外连接道路,只保留长深高速遵化南出入口、首都环线高速清东陵支线清东陵出入口、G112国道(罗文峪兴隆交界处、党峪丰润交界处)、G203国道(原邦宽线,建明迁西交界处、石门蓟州交界处)等6个应急通道。

三、封控措施

市域内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出入口以及“县乡村”级道路,全部实施封控管理,所有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通行。需应急通行车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民生物资供保车辆

涉及民生供保的生活必需品和日常用用品运输配送类、成品油运输类、农业生产资料重点保供类、保障能源安全类、粮食物资安全类、重大工程建设类等物资的运输车辆通行,由物资接收、供给单位,按照保供物资分类,向各自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仅包括:市商务和促进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通行申请。

市商务和促进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物资接收、供给单位的通行申请后,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能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防控供保政策,严格审核把关,对符合民生供保条件的运输车辆,按照唐山市统一制式要求,制发“进出唐山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加盖公章)。通行证件的信息,需及时报送市疫情防控交通管控组(以下简称:市交通管控组)备案。

民生供保的运输车辆及人员,凭上述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的“进出唐山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经疫情检查站点、交通管制卡口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合格,并经检查人员与市交通管控组推送的通行信息核对无误后,允许在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

对于外地来遵的运送民生保障物资车辆,未携带“通行证明”的,可以由物资接收单位,按照保供物资分类,向市商务和促进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制发“进出唐山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经各疫情检查站点、交通管制卡口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测量体温合格后,在规定的行驶路线,实行“两点一线”通行,不得中途停留。

对于防疫医疗物资运送车辆,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接唐山市卫健委,确定运送时间后,由市卫生健康局安排人员,携带唐山市统一制发的“通行证”,到指定的疫情检查站点、交通管制卡口进行接应。物资卸货完毕后,按原路将运送物资车辆送回接应地点,并收回通行证件。

(二)党政机关市直单位车辆

1.乡镇(街道)、市直单位车辆。通行证件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控办)负责制作,由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向市交通管控组申领,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按照市交通管控组的批复数量,进行统一编号发放。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制发的“防控工作(指挥)通行证”,需经市防控办、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共同加盖公章生效。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车辆及人员,凭此通行证件,经各疫情检查站点、交通管制卡口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测量体温合格后,在遵化市域范围内通行。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制发的“防控工作(指挥)通行证”实行编号备案制度,“不发个人、只发单位”,由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本着“从严从紧、抗疫优先、保障民生”的原则,按照“谁领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严格管理、分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通行证件转借他人,不得用于从事非公务活动。

2.制式车辆及特种作业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灾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殡葬车辆等制式车辆以及其他特种作业车辆,可在全市域范围内通行,并由车辆派出单位履行车辆使用和个人健康监管职责。

(三)因特殊情况出行的车辆

因病在市域外医疗机构就医治愈的患者,经常居住地为遵化市的,可凭借“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医院出具的院内感染专家组评估证明”以及“出院证明”,经疫情检查站点、交通管制卡口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合格后允许放行,保障出院患者顺利返家。对于没有交通工具接送的患者,由患者家属与属地村(居)委会联系,并持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审核制发的通行证明通行。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按照当前防控政策,实现闭环转运回家,并履行好防控监管责任。

四、违规处置

广大群众应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封控管理相关工作。公安机关将加强巡逻管制,对不听劝导、拒不执行道路交通封控管理指令,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责任。


遵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管控组(交通管控分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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