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华明路街道、文化路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
《遵化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已经遵化市政府八届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实施,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详见附件。
附件:
遵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化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意见》.pdf
遵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化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pdf
遵化市人民政府
20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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