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重要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09:35     来源:遵化市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遵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整治居民小区电动车违法违规停放
私拉线路乱充电行为的公告


为切实防范居民小区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集中整
治居民小区电动车违法违规停放、私拉线路乱充电行为公告如下:
一、禁止居民在小区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 室、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禁止从居民住 宅内私接电源,“飞线” (从居民住宅腾空放电线至室外)为电动车 充电。对拒不整改或妨碍整改、整治工作的,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机关
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各居民小区所属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服务企 业,定期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 查发现违法违规停放、私拉乱接线路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对拒不清理的,及时向消防救援大队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予以处理。对
阻碍清查整治工作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三、 乡镇、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电动车违法违规停 放、私拉乱接线路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引导居民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  居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
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可及时举报。
四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举报电话:

住    建    局   0315-2490772

消防救援大队  0315-6669443

公    安    局   0315-2536300



遵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