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遵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遵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巡察工作,是市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唐山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是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创新举措,也是为促进党支部更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的有效手段。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到巡察组给退役军人事务们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增强整改问题的主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巡察整改巡察整改工作。
(一)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所有整改问题建立台账。集中整改期间,所有局领导一起进行问题汇总和形势分析,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局党组书记负责巡察整改相关任务的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对照4个方面、20项具体问题,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明确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责任。组织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负责抓好所分管业务、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制定整改落实细化分解表,明确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健全联动机制,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科学统筹兼顾,强化整改促进
局党组始终坚持整改落实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目标完成,全力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更好更快发展。一是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二是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整改中的各项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组同志列席局党组会议,征求他们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中共遵化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截至4月30日,巡察反馈的2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学习有关退役军人政策少,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全面、不系统”问题。
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通过“第一议题”学习、自学和周五学习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过持续组织学习,干部职工业务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为退役军人能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在服务广大退役军人过程中,始终根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了退役军人的自豪感。
(2)针对“学以致用不够,组织动员全市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投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方法不多、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一是选树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退役军人见贤思齐。通过选树表彰“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双拥人物”“最美军嫂”“双十佳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用鲜活的事例激励人、拼搏的精神鼓舞人,以“头雁效应”激发“雁群活力”,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投身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引领“兵支书”“兵委员”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不断推进“兵支书”队伍建设,多举措培优“兵支书”力量,积极引导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退役军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2024年4月7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双拥人物”、“最美军嫂”选树活动,反响强烈。加大“兵支书”培养力度,全市现任村(居)“两委”干部中退役军人数量已为418人,占全市村(居)“两委”总人数的15.5%,其中124人担任村(居)党支部书记,占全市村(居)党支部书记总人数的17.9%。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就业创业政策没有落到实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科目设置与退役军人需求联系不紧密,以技能培训带动就业的效果不明显。2021年以来退役军人事务市共有46人参加培训,占自主就业退役军人(440人)的10.5%;2021年以来上级拨付的48.89万元专项资金,仅支出1万元。就业创业促进会、“一园四基地”等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的服务平台发挥作用不足,通过平台创业就业的退役军人较少”问题。
一是协调市财政局尽快将上级拨付的48.89万元专项资金拨付到退役军人事务局账户,向拖欠的培训机构支付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费用。
二是规范确定机构及培训结算渠道。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冀退役军人厅字〔2023〕63号)有关要求,通过公开征集、实地勘察、专家评审初步确定了2家培训机构和6个培训专业,待省厅统一公示后,组织实施2024年度技能培训工作。
三是做好技能培训报名工作。利用退役士兵报到时机,组织填写技能培训需求。下达技能培训报名通知,在报名过程中,对往年度报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法定年龄内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可享受1次技能培训”的要求,严格筛选把关,确保不发生重复培训情况。
四是做好自行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冀退役军人厅字〔2023〕63号文件要求确定培训机构,对于有特殊需求的退役士兵可在市级退役军人培训机构中选取。培训工作将严格依照国家、省、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要求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台账,确保完成参训合格率100%、推荐就业率95%以上的工作目标。
五是积极发挥退役军人服务平台作用,提升平台就业创业成功率。依托金科孵化基地,对所有创业的退役军人提供免租三年的优惠政策,场地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免费,优惠政策面向所有退役军人全部享受。同时,依托金卓颐高电商园、金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岗位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协调金卓爱国拥军城积极组织参加每年全市举办的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利用金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自身优势,全面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不断提高创业孵化成功率和社会影响力。在今年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会上邀请税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发放宣传页,详细解读《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政策精神,答疑解惑。利用微信公众号推荐转发唐山市2024年退役军人及军属专场招聘会4次、遵化劳务派遣招录通知6次及军队文职报考信息2次,有效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组织3月份85名退役士兵技能培训,上岗70人,上岗率82.35%。
(2)针对“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全市有13个重点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但由于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的力度不够,改造提升工作处于停摆状态。部分散葬烈士墓维护标准低,有的烈士墓周边被企业占用,环境差;有的烈士纪念碑刻制完成后,由于没有提前和烈士后人或属地镇村充分沟通,不能立在墓地,只能寄放在人民陵园”问题。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谋划“遵化市长城抗战烈士陵园修缮工程项目”(总投资232万元),通过预算评审、公开招投标等程序后进行修缮;谋划“遵化市长城抗战烈士陵园改造提升工程”(总投资1649.88万元)已完成立项并录入发改局重大项目库,积极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跑办入库工作,争取上级资金。督导烈士纪念设施所属乡镇提升维护管理标准和水平,提示属地乡镇及时对烈士墓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改完毕。加强与属地乡镇和烈士亲属的沟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爱琴海广场苏方烈士墓,经多方协商,已达成初步协议,家属同意迁入烈士陵墓安葬。
3.关于“履行工作职责不够全面深入”问题。
(1)针对“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社会效用没有充分彰显。募捐力度小,资金使用率低,2020年市基金会成立时市政府注资500万元,4年来仅募捐资金7.09万元,资助42人次共计16.22万元”问题。
遵化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成立于2019年9月30日,属于非公募基金会,收入来源于:一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捐赠;二是市财政补助资金;三是利息等其他合法收入。退役军人事务局拟组织召开基金会理事会议,动员各位理事参与募捐,通过网络、各乡镇(街道)服务站微信工作群、各村(居)大喇叭广播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基金会的性质、宗旨、任务和发展关爱基金会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基金会困难资助相关政策,树立基金会的良好品牌,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同时按照《慈善法》的有关规定,动员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社会捐赠,鼓励退役军人和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基金会捐赠,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关爱基金事业,实现基金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加大资助力度,充分使用资金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困难退役军人资助活动。一是2024年2月份开展“寒冬送暖— 关爱困难退伍老兵”联合资助活动,资助4人,发放资金0.8万元。二是正在开展“情暖燕赵-关爱退伍老兵”重大疾病联合资助项目及医疗资助项目两个资助活动,4月15日启动,11月30日截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加强对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工作指导,认真做好项目、申请爱理、问题咨询、情况核实等工作,真正做好既解决实际困难,又拉近感情距离,把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初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3人,拟发放资金2万元。
(2)针对“个别“双拥”活动质效不高。如,每年“八一”慰问退役军人的一封信发放给乡镇后,对是否及时全员发放到位没有跟进监督。慰问光荣院老人的大米、面粉、食用油与老人的实际需求不符,慰问品全部由光荣院食堂使用,慰问老人变味为赞助食堂”问题。
一是督导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联合各村网格员,发挥网格的力量,由社区、村服务站工作人员统一上门发放,并签字确认,确保应发尽发,不漏一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位退役军人手中;同时,工作人员带着真情、带着责任与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相结合,宣传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了解他们的生活及家庭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二是抽查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辖区内的各村、各社区组织慰问信发放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是否发放到位情况全面掌握,深入抽查回访,对工作未落实到位的加强督导,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满意度。
三是慰问前与光荣院老人做好沟通,按照其实际需求采购慰问品,杜绝慰问品不切实际等现象的发生。
通过4次大范围督导检查、1次全市范围内的拉练观摩活动,打通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最后一公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都有了显著提升。通过加强与光荣院老人沟通,在春节、“八一”慰问时,提供满足日常需求的慰问品。
(3)针对“信访隐患较大。退役军人信访问题政策性强、涉及群体敏感,尤其是“两参”人员、转业志愿兵群体诉求与相关政策不符,2012年至2020年退役的部分转业士官对编制落实问题诉求强烈”问题。
由主管市领导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的协调会议,专题研究该群体诉求。部分转业士官要求编制问题,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协调市政府出具《会议纪要》,对该群体事业编制人员待遇问题予以保障,并督导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通过专题会议通过,拟增加“两参”人员、转业志愿兵群体的补贴,协调人社、财政等部门拿出方案予以解决。针对部分转业士官要求编制问题,如有落实编制的文件及时请示落实,结合相关单位和相关属地乡镇(街道)做好稳控工作。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分别确定1-2个基层联系点,围绕退役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就业创业、褒扬纪念等重点工作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问题。
2024年4月22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调研活动方案。每名班子成员确定1-2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围绕退役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就业创业、褒扬纪念等重点工作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每名班子成员确定1-2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围绕退役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就业创业、褒扬纪念等重点工作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2)针对“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主动入户走访了解服务对象情况少,存在“坐等问题上门”现象”问题。
一是全年组织1-2次业务培训,加强对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思想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发挥好末端作用。
二是组织基层服务站拉链观摩活动,现场观摩、互查评分,激励工作人员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做好退役军人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提升退役军人的满意度。2024年3月、6月、8月分别组织3次业务培训会,业务水平普遍得到提升。5月份组织基层服务站拉练观摩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3)针对“对项目资金申请把关不严格,存在程序颠倒问题。如,2022年6月20日,该局向市政府申请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的增项资金,但财政局编审所6月30日才出具审核报告”问题。
一是完善局党组集体议事规则,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三重一大”民主监督。
二是成立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例会、项目集体决策、信息通报、分工负责、督促检查等制度,强化工作流程管理,提高项目申报科学性和严谨性。
三是加大项目建设督办力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项目审计、绩效评估跟踪监管力度。每月通报一次项目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展情况,实施项目清单管理,落实每个项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工作流程图,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工作人员清楚流程,规章制度落实更加严格。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资金管理存在失控风险。局机关所有支出业务,均没有附银行支付凭证;部分资金支出为现金支出,账内记录却为银行转账”问题。
一是调整配备财务管理人员。对长期从事出纳人员进行轮岗交流,配齐配全财务会计、出纳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及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二是强化财务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财务支出管理环节,明确环节把关责任,做到事前报告支出计划、办理厉行从简节约、报销按程序审签。
三是严格财经纪律,严把财务开支关,加强支出管理,规范报账审批程序,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四是对错误账务进行调账,及时整改。财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提升了纪律意识,财务管理和程序更加规范。
(2)针对““两节”双拥慰问资金开支混乱。实际发放物资种类、数量、金额与购买不一致”问题。
一是建立由业务股室结合实际拟定慰问资金请示,财务结合财政局要求按需进行采购,办公室全程监督,确保实际购买、发放数量和金额与请示保持一致。
二是加强供应商管理。选择优质可靠的供应商,进行多家供应商询价,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评估。
三是严格执行采购流程。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采购合法、合规、合理。
(3)针对“记账凭证附件不全。如:2021年10月报销2万元慰问费没有附发放名单,2021年6月支付某广告部8万元广告费没有附合同”问题。
完善记账凭证附件,补充发放名单和合同。加强财务知识学习,严格履行财务手续。记账凭证完整齐全,举一反三、查缺补漏。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抓党建工作用心用力不足”问题。
(1)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2021年以来,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分管党务的领导班子成员不是党员”问题。
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将分管党务的领导班子成员更换为正式党员。
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持续提升党的建设。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个别班子成员对照材料与民主生活会主题不符。机关联合党支部没有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只是要求党员上交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问题。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由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关,确保主题明确,开展批评一针见血、直奔问题,做到红脸出汗,增加辣味。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认真对待每次党内生活,走实、做细每个步骤。
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认真对待每次党内生活,走实、做细每个步骤。
(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2023年没有按照最新工资核算党费交纳基数,个别领导干部没有按缴纳比例交纳党费”问题。
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严格履行党费收缴手续,人员工资调整后,及时按照最新工资核算党费交纳基数。做到了专人负责,定时核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收缴和上交党费。
2.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2021年以来,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职能责任结合不够紧密,没有制定本单位的清单及要点, 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没有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工作要点,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不定期调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
(2)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公车管理台账中没有登记起止里程,光荣院下属的一辆公车归属权不明晰,车辆为民政局敬老院购买,车辆编制没有具体明确到哪家单位,自2022年11月以来车辆一直闲置”问题。
办公室严把平台派车关,详实登记公车起止里程;光荣院所属的公车,经查,明确所有权为民政局所有,已联系民政局相关部门,将闲置公车挪走。
规范公车使用,已登记起止里程,闲置车辆已联系民政局挪走。
(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问题
(1)针对“2021年7月16日,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党组制定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没有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问题。
拟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形成会议记录存档。并就“2021年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没有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问题”进行反思、改进。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2)针对“对反馈的问题建章立制少,只建立了2个制度,制度的指导性、操作性不强”问题。
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反馈的问题建立制定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项目实施管理制度》等制度,确保有足够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制度指导性强、符合单位实际、能够具体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抓牢整改后续工作。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态化推进,抓好跟踪问效。
(二)着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把抓整改落实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由点及面,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切实将整改效果体现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来。
(三)强化督促检查、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对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人和事严肃查处问责,坚决确保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退役军人事务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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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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