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政告字〔2025〕1号
遵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防治,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划定了全市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禁止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和大中型水库周边汇水区域20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主要分布在遵化镇、西留村镇、崔家庄镇、堡子店镇、兴旺寨镇、汤泉乡、西下营乡、东陵乡、马兰峪镇、平安城镇、东新庄镇、刘备寨乡、新店子镇、团瓢庄镇、党峪镇、地北头镇、娘娘庄镇、铁厂镇、东旧寨镇、苏家洼镇、侯家寨镇、建明镇、小厂乡、石门镇。
二、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上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予以处罚。
四、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陡坡地范围可到遵化市水利局查询。
五、本公告自2025年7月23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遵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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