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应急字〔2021〕5号
遵化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遵化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执法队、局内相关科室:
现将《遵化应急管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遵化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 1日
遵化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政策精神,按照《遵化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遵化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双随机办﹝2021﹞3号)要求,切实有效的将双随机执法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并结合我局2021年执法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围绕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区分不同信用风险水平,大力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全系统年度抽查企业占比达到3%以上,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并确保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到位、联合惩戒到位。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按照最新执法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各抽查事项,做到监管事项无遗漏,结合行业分类、重点领域和监管工作需求,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平台中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提升分类标注的科学性,提高人员匹配的精准性、抽查检查的高效性。
(二)规范抽查检查工作程序。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统筹制定本地区2021年度实施方案和抽查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本地区抽查任务,确保完成年度抽查企业占比3%的目标,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抽取的过程确保公开、公正。对每期抽查制定的实施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系统内部联合抽查,提升监管效能。按照“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的要求,针对检查事项相近、行业类别相同或同一检查对象涉及多个业务条线检查事项的,合并组织开展内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检查事项的抽查,守住安全底线和红线;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区分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推进智慧监管、精准监管。
(四)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提高其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加大随机抽查后续处置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后续处置台账,确保后续处理到位。涉及有关部门监管职责的要及时抄告、移送,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防止后续监管脱节。每次抽查结束后,及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平台,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局备案。
(五)加大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舆论宣传,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意义、操作流程、检查标准等向社会讲清、讲到位,提高企业认知度,促进全社会对监管对象、政府监管行为的监督。下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年度培训计划中组织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和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操作使用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一专多能”的执法检查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解决平台使用不熟练、操作错误的问题。随机抽查是一项新的监管理念和方式,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以新出台的工作规范为抓手,抓好随机抽查规范化建设的培训指导,不断强化工作流程,真正做到依法行政、阳光执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1、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在做好表率的基础上,在工作制度机制上着力,在组织、协调推进上发力,在检查、督导相关部门落实上下功夫,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内部工作融合、协调、配合,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整体推进。同时,市局各相关科室要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加强对本业务条线的工作指导,确保抽查检查工作程序规范,确保年度抽查企业占比3%的目标圆满完成。2、完善相关制度。制定《遵化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附件2)、《遵化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附件3)
(二)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按规定对局内各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召开会议调度,定期深入基层督导调研,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三)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科学、严谨制定每期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确定的抽查事项、检查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抽查检查,坚决杜绝抽查检查不到位、走形式、随意录入结果等现象。
附件:1、遵化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遵化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
3、遵化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工作制度
附件1:
遵化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 刘东征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马振国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 刘 洋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长
高云峰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闫文革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效中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周学军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郑向东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小强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守军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管志强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各行业管理科和执法队。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由刘洋副局长、陈国锋科长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遵化市应急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
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防止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条 各部门具有执法职能的机构,在权限内实施本制度。
第三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制度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第四条 建立被检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涵盖全部监管对象和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第五条 对照权力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六条 监管随机抽查应制定工作计划。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第七条 在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基础上,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防止过度检查。对投诉举报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失信单位,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实行重点监控。
第八条 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协调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
第九条 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按照统一、共享、权威、高效的要求,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时采集、录入、更新用人单位有关信息。
第十条 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实行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推动合法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检查行政执法、行政指导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第十二条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
第十四条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3:
遵化市应急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工作制度
遵化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具体工作。
一、负责起草制定全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联合抽查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相关技术和业务骨干培训等工作,抓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对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和《抽查事项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编制等工作。
三、组织召开全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在组织联合检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加强信息收集和数据分析力度,在全局推行“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四、做好上传下达,有关“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文件等的起草及会务工作。
主办单位:遵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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