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遵化市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紧抓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创新、和谐的经济强市、美丽遵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政府七届十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要求,印发《中共遵化市委、遵化市人民政府关于遵化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细化完善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不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做到了职责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同时,各部门根据市政府部署,确定本部门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三)开展法治学习宣传
一是
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做到注重实效,学以致用,与政府实际工作紧密结合。集体学习了《预算法》《安全生产法》《大气污染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同时,通过订阅法制报刊、杂志,利用会议、具体事件向领导宣传法律知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通过邀请省安监局专家就《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宣讲、邀请律师就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和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坚持本级培训与上级培训、部门培训与政府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执法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
(四)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市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市委组织部政府交办事项考评和年度综合实绩考评范围,进一步明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要求,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引导作用,建立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以平时掌握情况为主的考评机制,以考评促工作,按季度将考核结果报组织部并通报。
二、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为核心,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
成立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目前,第一批审批事项及人员已基本划转完毕。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做好行政审批权力事项下放的承接和消化工作,确保取消和承接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制定出台《遵化市全面优化政务环境的实施意见》,不断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最大限度地消除前置条件,前移服务节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二)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自2008年起,市政府专门聘请了资深律师做为政府法律顾问,市法制办负责与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联络等工作,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等提供法律服务,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的产生。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以贯彻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程序,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程序要求。全年共审核各类文件436件。在2016年清理的基础上,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对2016年底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彻底清理,继续有效36件、决定修改8件、停止实施17件。组织开展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同时,对规范性文件中“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其中,修改3件,废止1件。通过制定、审核、清理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保证了政府抽象行为合法、高效。
(四)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是
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研究相结合的政府决策机制,对《遵化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其中规定,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社会管理事务、重大建设项目等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须由市政府全体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省、唐山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规定,印发《遵化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须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公布《遵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实施决策,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以落实改革试点任务为重点,推进三项制度工作
(一)加强组织培训工作
一是
成立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该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组织召开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培训会议,对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开展培训,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管副职和部门法制负责人参会,取得了良好效果。各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把“三项制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组建市政府法制工作微信群,在群里及时发布三项制度相关信息,加强政策解释和宣传,进行答疑解惑,不断提高各部门对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二)稳步推进工作任务,
一是
制定实施方案,制定《遵化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任务。各执法部门也都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把工作进行了细化。加强制度保障,先后制定印发了《遵化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遵化市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指南》等制度性文件,对我市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做出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做好成果汇总,各部门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细化完善本单位相关工作,并汇总编辑形成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目前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已全部报法制办审核备案。
(三)优化提升工作内容
一是
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公示。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通过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各执法部门按照要求新购置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来记录执法过程。由市编委办和法制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明确法制审核人员配备要求,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各执法部门按照要求成立专职或兼职法制机构,确保法制审核机构、人员配置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优化提升工作成果,目前,我市城管局(行政处罚)、安监局(行政检查)、卫计局(行政许可)分别制作完成《音像记录规范演示视频片》,作为音像记录的模板,指导本部门开展音像记录,并供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参考。
(四)强化工作督导检查
一是
对各执法部门推进三项制度情况逐个进行督导检查,查阅部门三项制度相关文件制定、组织机构建立、资料报送等情况,对部门三项制度相关业务进行现场指导。按照三项制度时间安排和工作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听取各执法部门三项制度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将推动“三项制度”工作与今年开展的深化机关工作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一问责八清理”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找准切入点,借势发力,快速推动,在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中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以规范行政行为为抓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
做好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2017年组织全市136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参加唐山市统一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同时,对不符合持证条件以及岗位调整后不再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19名持证人员进行清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下发《遵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对全市37个单位的罚没许可证副本进行换发、年检,为25个乡镇政府核发罚没许可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管理事项依法依规进行了细化和量化,裁量阶次更加清晰明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遵化市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各执法部门按照权责统一的要求,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层层分解,通过建立相关制度,把执法职权、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岗位,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遵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检查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的通知》,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交通、城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44本进行了评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提出整改意见32条,并通报评查结果。通过评查,使我市执法案卷文书制作日趋规范。
(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查处力度
一是
我市把监督问责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不断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遵化市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领导干部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定。加大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市纪检监察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真追实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我市严格落实“961890”热线举报电话制度,明确专人受理,不断加强市政府领导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同时,通过电视政务频道、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使广大群众方便、快捷地了解市政府及各部门工作职能和具体执法工作,便于社会监督。全年接听热线电话4267件次,立案处理2384件,目前已全部结案,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
五、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及时、便民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权力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达到“多措并举、定纷止争、以民为本、案结事了”的目的。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审结13件,告知2件,不予受理1件。
(二)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并落实各项制度,确保人员、场所、经费到位,及时报送统计报表,严格规范管理、装订档案,保障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
(三)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
认真贯彻《河北省行政机关应诉办法》和《遵化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试行)》,进一步增强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同时,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出庭应诉,依法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决。今年,我市参加行政诉讼23件。
2017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诸如依法行政推进工作不平衡,乡镇政府和部分执法任务比较少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还比较薄弱,行政监督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把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
遵化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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