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遵化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抓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创新、和谐的经济强市、美丽遵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印发了《遵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细化完善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做到了职责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市政府常务会议按季度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各部门根据市政府部署,确定本部门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开展法治学习宣传。通过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做到注重实效,学以致用,与政府实际工作紧密结合。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坚持本级培训与上级培训、部门培训与政府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执法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同时,通过订阅法制报刊、杂志,利用会议、具体事件向领导宣传法律知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三)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实绩考评范围,进一步明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要求,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引导作用。建立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以平时掌握情况为主的考评机制。
二、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为核心,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一)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建、用、管”三位一体,扎实推进法律顾问工作。一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中的智囊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各类涉法专题会议等,实现法律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保障政府依法决策。二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经济发展中的助推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审核把关政府重大经济项目、招商引资各类合同、协议20余份。三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减压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重大涉法事项10余件,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等51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增聘政府法律顾问。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涉法涉诉事务逐年增多的实际,积极与河北昊晟律师事务所、河北力公律师事务所对接,聘请该这两所主任律师为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行政行为、合同订立等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庭应诉。此外,还聘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才研究会理事、法律顾问,致公党北京市委法律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立群律师为法律顾问,为应诉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程序,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程序要求,以有效规范全市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政府抽象行为合法、高效。2019年7月12日,我市制定下发了《遵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经细致审查研究,全市没有需清理的规范性文件。2019年,我市人大共收到备案报告1件,即12月4日我市市政府向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遵化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备案报告,目前正在由我市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进行备案审查。
(三)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是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研究相结合的政府决策机制,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社会管理事务、重大建设项目等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须由市政府全体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我市严格落实《遵化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须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集体讨论。2019年我市法治部门、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论证、评估、审查政府决策100余件次,合法性审查涉政府合同3件。三是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实施决策,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以巩固改革成果为重点,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一)强化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巩固三项制度改革成果,制定印发《遵化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实施步骤。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迅速研究制定相应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深入推进。同时,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梳理细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及各类执法流程图等相关制度文本。
(二)强化制度执行。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我市将相关执法结果和系列配套制度上网公开,推动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二是加强执法设备配备。各行政执法部门配备配齐标准的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设备,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三是加强法制审核。各部门成立专职或兼职法制机构,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确保法制审核机构、人员配置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
(三)强化督导检查。通过执法案卷评查和抽查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各执法部门三项制度工作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执法公示是否全面、及时、便捷,执法过程记录是否规范、准确、全面,重大执法决定是否存在应审未审、审查不严等情形进行督导检查。
四、以规范行政行为为抓手,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做好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聘请第三方对行政执法人员在网上进行执法培训,只有达到20小时以上学时的才有资格进行更换执法证考试,培训后第三方在网上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考试,对补考不及格的注销了执法证。二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全市59个单位的罚没许可证正、副本进行了换发、年检。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管理事项依法依规进行了细化和量化,裁量阶次更加清晰明确。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执法部门按照权责统一的要求,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层层分解,通过建立相关制度,把执法职权、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岗位,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五、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及时、便民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权力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达到“多措并举、定纷止争、以民为本、案结事了”的目的。2019年,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30件,其中驳回2件、维持23件、撤销2件、终止1件、未办结2件。
(二)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并落实各项制度,确保人员、场所、经费到位,及时报送统计报表,严格规范管理、装订档案,保障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
(三)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贯彻《河北省行政机关应诉办法》和《遵化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试行)》,进一步增强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同时,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出庭应诉,依法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决。2019年,共有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3件,其中政府胜诉13件、限期作出书面答复1件、未审结9件,对于限期作出书面答复的案件,市政府严格执行生效裁判,起诉人没有提出异议。
我市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推进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不够。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不强,业务水平不高,工作作风不实,执法不规范,行政效率低,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三是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今后,我们将努力改进,发挥优势,弥补不足,在不断完善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遵化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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