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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收费惠民政策

发布时间:2022-10-25 13:41     来源:遵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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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规定,不动产登记收费实行优惠或减免,具体执行优惠收费标准如下:

  一、对下列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4.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二、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咨询电话:66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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