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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07 10:14     来源:遵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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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加快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步伐,着力为唐山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目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优化政府职能体系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对重点涉改单位职责机构进行调整。持续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深入贯彻落实早“十四五”时期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的职责机构等进行调整。二是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根据《遵化市机构改革方案》,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综合设置工作机构,总的工作机构控制在89个。27个乡镇街道均不再设置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设置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发展办公室,职责根据各乡镇街道意见相应调整。各工作机构不再加挂各类牌子。两个街道将综合文化服务站更名为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将综合文化服务站职责划转到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深入简政放权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89号)编制印发《遵化市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41月版)》,共计203项。推动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是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在税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利、养老、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建立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印发2024年《遵化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遵化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等文件,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实现成员部门和本地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结合监管实际,制定了2024年内部抽查计划14跨部门抽查计划35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占比71.4%,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跨部门已全覆盖。三是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组织27乡镇(街道)调整事项目录,实施事项共68主项(105办理项)大力推广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办理事项,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证照结果可免费快递送达推进汤泉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新址建设,完成场地、办公设备、便民设施、标识标牌、制度公示等建设,已投入使用开展观摩拉练活动,56月份组织27个乡镇(街道)开展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拉练观摩活动,到17个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观摩、评分排位并召开座谈会,学习优秀经验仔细查找短板明确整改方向,有力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建成覆盖所有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视频监控、评价器系统,实现通过在线监督管理,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推动委托下放乡镇(街道)事项案卷规范化,各乡镇(街道)每月报送上月发生业务事项的案卷至行政审批局,由行政审批局进行指导,共指导样卷1454不断完善细节,对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照片等基本信息上线“冀政图”(百度地图)进行完善,开展事项认领,推进综合服务中心建立档案室等,切实提高基层综合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开展“法治进企业,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市检察院联合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在遵化中实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建立唐山首家“检察护企服务驿站”,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联合遵化市税务局在遵化市青年企业家商会建立“检税护企服务驿站”,为企业长期稳定可靠发展保驾护航;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涉企窗口,快速受理、快速办结,畅通优化民营企业涉法涉诉绿色通道;坚持走访问需,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落实“点对点”精准服务,为20余家企业纾困解难;联合税务等部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发放《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防控手册》500余份,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筑牢“防火墙”。市人民法院制定了《遵化市人民法院2024年优化营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优化营商工作目标提升举措,紧盯人在营商环境建设中“执行合同”“办理破产”重点指标,以提升审判质效、纠纷多元化解等机制为重要抓手,一体推进“助企、护企、惠企、安企”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和建设领域遗留问题处理,尽全力妥善处理相关案件。9-10月份,市司法局携手市工商联在金卓颐高产业园设立“遵化市人民政府涉企行政复议市工商联服务点”,并组织“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暨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动”,邀请企业家参加座谈,就护航企业发展建言献策,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市依法行政办印发《关于报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突出本地本系统特色和亮点,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愿意来,留得住”的执法环境。二是开展罚款专项整治行动416日,召开罚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唐山市规范罚款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的通知》,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时间节点开展罚款设定、罚款实施、罚款监管等专项治理行动,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5月份,对全市56个具备罚没主体资格的执法单位进行了罚没行为核查及罚没许可证年检。印发《关于对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全面排查整改的通知》,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排查是否存在涉企乱罚款屡查屡犯、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乱作为、执法程序不规范、多头重复执法和将处罚数量与执法人员考核考评挂钩等问题。三是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6月份,组织全市各单位对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文件主要内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限制生产力发展,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要素平等获取、自由流动和商品、服务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企业生产经营,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有违内外资一视同仁、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一律予以废止。四是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普法行动。利用“遵化市普法宣传工作群”,发布转发《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律法规。在东城生态公园“智慧融屏”播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及法律援助人员,持续开展“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指出风险点

二、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制度

市政府组织各部门对照《遵化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指导标准》确定今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市政府专门聘请3名资深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强化合法性审查,推动依法决策,防范法律风险,合法审核共计49件,其中组织审核政府重大经济和招商引资类合同协议22件、会议纪要8件、通告6件、文件13对重大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实施决策,坚持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促进公众参与,听取意见建议。注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充分借鉴听取专家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在2024年制定的《遵化市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中,将“重大经济决策及重要事项管理情况”做为重点审计内容,明确要求对被审计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的合规性、民主决策的程序性、决策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及决策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系统审计,已全部完成17家单位30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13个乡镇25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5个方面124项问题,提出建议46条。6月份,印发《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对市政府印发的现行有效的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府部门自行制定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建设。5月份,制定《关于建立完善乡镇和街道与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案件移送、相互告知、联合执法等制度机制和加强业务指导,促进乡镇(街道)与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协调配合。市委编办9月初印发《关于法治股更名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的通知》,将法治股更名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核定人员编制3名,为建成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夯实基础。二是推进综合执法队伍改革。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唐山市委、遵化市委工作要求,县级单独设置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限定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6大领域范围内不再保留执法队伍的是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商务执法大队、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大队、医疗保障执法队等7个执法队伍。严格落实统计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报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2024上半年执法数据各乡镇(街道)、市直执法部门每月定期报送《行政处罚案件台账》《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备案表》,及时掌握执法情况,有针对性分析研判。四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开展网上巡查,组织专人对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内容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公示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通报督促整改。结合上级推送,相关执法部门整改错敏信息2000余条。开展案卷评查,抽取11件交通局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专项评查,抽取112件全市行政执法机关2023年度已办结行政处罚案卷开展年度评查。建立依法管矿治矿执法监督机制,成立由政法各单位和人大、审计、资规、应急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执法监督审查专班,对我市2024年以来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报送的18件涉矿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突出涉矿领域案件评查力度,12月份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对各乡镇和资规局自2020年以来5年间办结的169件非法采矿类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组织实地检查,16个乡镇(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队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学习培训、案件办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对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对重点问题重点督办,对类似问题集中提示整改。针对发现的行政执法有关问题,全年共制发8件《提示函》、39《行政执法监督交办单》51件《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通报批评16人。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加大环保领域执法力度开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现了环境质量的持续向好,共出动执法人员2605人次,检查企业1146家次,发现问题759个,责成立行立改;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7起,罚款金额共计97.04万元加大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力度。市交通局公安交警,开展全天候、全路域路面执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飘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充分利用新店子联合治超站不停车地磅检测系统对通行的货运车辆进行24小时无间隙监控检测对疑似超限超载车辆引导进站精检后,对认定的超载车辆依法进行处罚,截至目前检测车辆47万余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206辆次,卸载各类货物62500.57吨。加大矿产资源领域执法力度开展“深化打击非法采矿百日攻坚行动”,指派包村领导248人、镇级包村干部682人、包片村干部2563人以及从32家市直单位选派60名机关干部组成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队,开展巡查,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全市134家涉矿企业(采矿48家、选矿71家、固废15)全部入驻“四方”平台监管,实现应入尽入。制定下发《遵化市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网格化管理办法》《遵化市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强化矿产资源监管治理具体措施》等一系列文件,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的放矢。建立起“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全方位、全天候、数字化的立体监管格局。制定《遵化市矿产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自121日公布有奖举报热线以来,共受理问题线索32条,其中,查实9条(过去已查处到位8条)、查否18条、正在核查中5条,目前,正在按照《奖励办法》对举报核实问题线索进行核对,兑现奖金。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并建立乡镇(街道)编制“周转池”制度的通知》,共核增54个。为乡镇(街道)执法队招聘75人,已于1225日由唐山统一组织复检,目前正在等待体检结果。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安全生产专家常态化排查隐患工作机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和落实执法检查计划等为抓手,持续对工矿商贸行业进行执法检查。今年以来,累计检查企业95家次,查改问题149项,立案81起,实施行政处罚164.1万元。五是加大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力度。保驾护航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加强对全市农资经营批发商、农资经营门店等源头检查,加大农业综合执法领域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力度,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经营商户600家次,检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35家次,检查食用菌经营单位5家次,农药监督抽检10批次,共立案29起、结案26起。

(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组织138名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报名考试,通过考试88人;为8名调整工作岗位执法人员换发证件;注销因退休、调离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证件29个;吊销因不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证件2个。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累计举办180微信工作群每日发布一题的微课堂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市资规局等5个部门,通过组织现场观摩、集中授课等形式对本系统及乡镇(街道)执法业务骨干进行了11期培训学习;117日,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举办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暨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班,266名乡镇(街道)和市直执法部门主管副职、执法队长和业务骨干等参训。二是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印发《关于推进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挥各行政执法部门系统内部监督作用,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接受投诉举报等方式,将全面推行裁量权基准制度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深入查找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以罚代管、逐利执法、过度执法、过罚不相当、类案不同罚等问题,发现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及时纠正,推进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落地落实。三是全面落实告知制度为有效解决行政处罚决定因程序瑕疵被确认违法裁判结果的问题,提升我市行政执法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的通知》,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履行事先告知程序及对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进行复查复核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在案卷评查过程中选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优秀案卷汇编成册供各行政执法机关学习借鉴,以提升执法机关特别是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四、加强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一)修订总体应急预案。市已于2021年制定并由市政府印发了《遵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后(于2024111日施行)专门组织进行了学习宣贯,目前正在等待省、市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出台后,结合我市实际对《遵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完善专项应急预案。我市先后制定了《遵化市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暴雨洪涝临灾应对工作方案》《暴雨预警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遵化市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应急预案》《森林火灾乡镇政府扑救规范》等工作机制和规范,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针对不同应急响应级别制定了相关工作措施,将群众转移避险列为防汛工作的重点。

(三)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遵循“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规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科学规划,确保应急物资合理使用,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应急处置。按照“优先保障重点岗位”“物资到位即发放,不积压,不浪费”的原则,切实做到合理分配、按需分配,重点分配,节约资源,坚决避免物资闲置、浪费,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发生不受物资供应影响。

(四)着力提升应急处置的针对性、时效性。今年以来分区域组织了次全市的森林防灭火拉练活动,承办了唐山市2024年防汛抢险避险转移演练,通过一系列的演练活动,既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也提高了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更检验了市、乡、村三级防火、防汛指挥机构应急反应和指挥协调能力、各部门间的协作能力,为加强我市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提供坚强保障。

五、极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消除在初始萌芽。我市审判机关努力实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通过制发司法建议、提前介入、案件回访、督促履行生效裁判等方式,指导和帮助行政机关依法规范行政行为,2024年度,审结行政案件72非诉执行行政案件9件、司法救助案件5件、国家赔偿案件5件、促成纠纷化解行政案件30件。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16专门成立了遵化市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市级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负责全市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分成两组轮流到市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工作,今年以来现已调解成功229件诉前案件。

(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作用。到行政复议案件176件(受理114件、不予受理53件、补正9件),已办结97件,积极主动调解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矛盾纠纷22件,全部化解成功。针对我市政府被提起行政复议的9件案件,积极与唐山市司法局对接,督促我市负责具体承办材料报送的相关单位按时、高质完成答复任务。4月份、6月份、10月份向资规局、崔家庄镇政府、建明镇政府印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程序等问题提出规范意见。从符合条件的律师、退休或离职的法官、从事行政执法办案实务及有关领域专家中选聘10人成立了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为我市行政复议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提供意见建议。

(三)做好行政应诉承办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23件,协调相关部门答辩市政府应诉案件7件。通过制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函》,计42份,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确保了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六、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工作作为政府吸纳民意、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努力把承办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成果切实体现到政府各项工作之中,2024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1件(重点建议15件)政协委员提案119件(重点提案5件)。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贯彻落实意见(试行)》,组织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2次组织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会商研判,有效实现规纪法贯通、纪法罪衔接,2024年查处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95件,处分117人、留置4人、问责15人。市检察院用足用好检察监督,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9、制发检察建议9份;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秉持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完善诉前磋商机制,督促职能部门主动履职市审计部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制定了《遵化市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和《遵化市审计局2024年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工作安排意见》,全年安排除“投资审计”以外的重点审计项目38个,并对2023年度55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专门安排了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并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作为审计重点内容;已全部完成市本级和教育局等8家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发现6个方面28项问题,涉及金额60583万元;完成69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审计金额95000万元,审减资金7538万元;指导 83 家单位完成内审机构建设,并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相关制度。    

(二)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市政府督查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全力开展政务督查工作,重点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建议提案办理、民生实事项目、打击非法盗采、雨季防汛、森林防火、信访维稳、值班备勤和市政府各位领导临时交办任务开展各类专项督导260余次。坚持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查思想、查责任、查作风,不断增强督查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着眼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通过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按照唐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汇编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督促相关部门对做的不到位的工作及时进行整改,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市电子政务中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并检查督促各政府部门、乡镇(街道)、重点企事业单位及时更新发布有关信息,2024年至今共发布信息2000余条。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我市3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已经全部在国办、省新媒体备案系统进行了备案,市电子政务中心每日监测新媒体账号发布文章中的错误,督办整改。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一是强化府院联动配合在全市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专项清理行动,建立专项清理工作台账,定期督办共清理相关案件5件。二是开展政务失信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排2021-2023年度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的合同协议履约情况,并在“信用唐山”网站建立线上“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线上受理、归集涉及政府部门的违约失信投诉,扎实构建政府失信行为防控长效机制,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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