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地址:遵化市海都道2号
二、办公时间:1-5月、9-12月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6-8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联系方式:值班室6612773,传真6612773
四、单位负责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组 织部副部长
五、市委编办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唐山市委、遵化市委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拟订相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市行政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组织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3、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市直部门、开发区(保护区、园区)与各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或审批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各部门派出机构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察委和各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审核全市股级以上机构设置和调整事宜;审核乡镇机构编制分类;负责需要承办的双重管理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宜。
6、组织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负责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体系建设;审核或审批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各乡镇(街道)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全市股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全市开发区(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开发区(园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市开发区(园区)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牵头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负责全市编制使用核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
9、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10、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管理以及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展行政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
12、完成市委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市委编办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财务、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和宣传、信息、安全、提案、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新闻应急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文件核发工作;组织重大和全局性调查研究;指导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2、机构编制科。组织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问题,指导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负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开发区(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工作;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参与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机构编制研究工作。协调全市各部门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负责各部门机构改革意见的拟订、“三定”规定的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协调市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和职能调整;负责提出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制度、政策、标准的建议;负责需要承办的双重管理部门机构编制事宜。负责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股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的机构编制事宜;组织实施各乡镇机构编制分类,审核各乡镇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分级分类。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政策,负责改革共性问题的研究和衔接,提出对策建议;按照全市事业单位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的要求和进程,创新和完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承办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具体事项;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3、监督检查科。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全市“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编制总额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标准;审核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计划和军转干部及家属等政策性安置计划事宜;负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负责“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和纪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负责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教育;指导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法制化建设有关工作。
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遵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指导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依法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市本级管辖范围内和上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和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和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社会服务。承担机关和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主办单位:遵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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