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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6-10 09:56     来源:遵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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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地址:遵化市华康一条11号

二、办公时间:1-5月 9月-12月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8月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联系方式:办公室:0315-6612943,传真:0315-6612943

四、单位负责人: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久峰

五、主要职责:

1.负责对市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遵化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协调、指导承办市政府涉诉单位,做好应诉工作。

3.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4.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本职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调解工作;负责全市司法所创建。

5.负责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医学鉴定监督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7.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总结、报告、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资产装备、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预决算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和购置申请审批等工作。

2.法治科

负责对市政府重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及清理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协调、指导承办市政府涉诉单位,做好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等。

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实施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医学鉴定工作。

5.社区矫正科(基层工作管理科)

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本职安置帮教工作;牵头负责全市司法所建设、司法所业务工作;负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6.政治处

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管理;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

(二)派出机构

全市设置27个基层司法所,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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