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的文件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与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期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多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毕业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与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024年1-12月,我市有 381名就业援助对象和 0名毕业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涉及金额2714190元。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申请2024年 1-12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5年 09 月 09 日至2025年 09 月 11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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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24年1-12 月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险补贴花名册
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 09 月 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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